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隐瞒病史只会危害自己

□ 女性健康 更新时间:1969-12-31

 1995年秋,高考落榜后的弟弟参加招干考试并顺利通过,被安排在县建设部门工作。弟弟在参加工作的第七个月时,突然感觉眼睛有些模糊,视力不断下降,到市里医院检查,结果被确诊为糖尿病。


  两个月后,弟弟在办公室加班整理汇报材料时突然晕倒,同事立即将其送县医院抢救。因弟弟处在昏迷中,医生只听其同事的讲述和表面症状,以为是身体虚弱加劳累过度所致,于是输入葡萄糖点滴抢救。

  单位及时将我们(家属)从乡下接到县医院。见弟弟在急救室仍昏迷不醒,葡萄糖点滴在不停地输入弟弟体内。此时医生觉得弟弟的昏迷好像并非因身体虚弱和劳累所致,要不早该苏醒过来了,于是向我们了解弟弟先前曾有过什么病,我们都说没什么病。

  其实,当时我们都想起了弟弟曾说过他患有糖尿病的事,但不敢讲出来,一是怕弟弟日后被辞退,因弟弟还在试用期中;二是对糖尿病不了解,认为弟弟的昏迷与糖尿病没关联。为此,医生困惑了,也不知该采取些什么针对性抢救措施。

  几小时后,弟弟非但没醒来,昏迷程度反而愈加深沉,我们慌神了,才忙对医生说弟弟患有糖尿病。医生立即拔出输液管,并叫来好几位医生改变抢救方法,几个小时后,弟弟终因抢救无效而永远闭上了眼睛。全家人呼天抢地,悲痛欲绝。这时医生非但没有安慰我们,反而狠狠地批评我们,说弟弟的死是我们给害的。

  处理完了弟弟的后事,稍稍平静的我想确知弟弟究竟是因为什么疾病而死亡的。于是去找医生了解情况。医生说糖尿病人最忌多糖,每天的食物中都不能含有高糖的成分,何况一下就给他输入了这么多的葡萄糖液,难免会出大问题的;若当初能立即将其病史告诉医生,让医生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抢救,这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。

  病例2:故意隐瞒病史

  假期过后,各大学陆续开学,在上海某大学读书的女学生邵某结束广州探亲返校途中突发腹痛,被迫在金华站下车急诊。

  邵某说,火车刚从广州站开出不久,下腹部就开始隐隐作痛,她以为只是普通的闹肚子,忍一忍就会过去,便一直没吭声。没想到后来腹痛不断加剧,到了实在无法忍受的地步,只好向列车员求救。列车员立即与前方站取得联系,将邵某护送下了金华站。已经等候在站台上的救护车很快将邵某接到了医院。

  妇产科医生接诊后,详细询问了病史,得知邵某已经停经70多天,疑为宫外孕。但考虑到邵某自说27岁,没结婚,还在读大学,陈医生又感到很疑惑。立即进行B超检查,结果发现右侧卵巢附件区有一个9.5×7.3大小的混合性包块,可见胚胎。由此医生确定为宫外孕,立即施行了急诊手术。

  就在准备手术的过程中,邵某一度出现了休克症状,血压下降至70/40mmhg,医护人员通过采取输血、输液等抢救措施,以保持邵某生命体征平稳。手术中发现,患者盆腔内已积血800余毫升,右侧输卵管壶腹部破裂处附着十分完整的胎盘组织,一个成形的胎儿已经流产到陶氏腔内。手术进行了2个小时,患者脱离了生命危险。

  术后,在妇产科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下,邵某很快恢复了健康。在出院时,她非常感谢医生救了她,并不好意思地说:“我真不该对医生隐瞒实情,差点也害了自己。”

  异位妊娠时,孕卵的着床部位狭窄、壁薄,不能充分扩张,无法适应孕卵生长发育,容易使胚胎易穿过壁管,破坏血管造成大出血,处理不及时或者不当可危及生命。许多未婚的少女在就诊时,由于有陪同来看病的家长或者同学在场,因而刻意隐瞒性生活史,从而造成误诊,进而危害自己的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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