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伪单身才是最可怕的公害

□ 女性健康 更新时间:1969-12-31

安笛说到底还是一个好人。他说:“老说单身女子是一种公害,其实,已婚男人又何尝不是呢?”

“《星球大战前传3》是我期待已久的一场性行为,遗憾的是,却没有高潮出现。”我惊讶地看着面前这个在很多场合都被称为精英的高个子男同事,努力让自己的下巴离脚不要太近。那个看起来没有多少女人缘的男同事,则轻轻地把手放在我的下巴上,往上一用力,我的嘴巴便恢复到了原位。

这是每周一次例会的准备时间,用安笛的话说就是前戏时间,在这个时间里,大家一般都在交流过去的一个双休日里,我们,这些普通而又伟大的劳动者们是如何与岁月做斗争的。

其实这是安笛参加的第二次例会,也就是说,他来本公司的时间不会超过两个星期,第一次例会,他精确地为会前准备时间概括了一个概念出来,让在场的小姐太太们唏嘘不止。因为有了第一次的一鸣惊人,所以第二次安笛的语出惊人,不过,惊的只有我而已。

安笛也不知道是哪里人,说着怪里怪气的普通话,间或有几个发音纯粹的英文单词。但凡懂得英语的人都叫他Andy,但只有我固执地叫他安笛,而且是字正腔圆,绝对标准。

第一次他试图更正,但在一次与我的交流中面对我几十次地称呼他“安笛”,他终于放弃了反抗。他看起来不是一个随和的人,脸色紧绷,即使是在说笑话的时候也是如此,就像一个多次打过瘦脸针的老女人,但可以看出脸部肌肉僵化并不是他的本意。

“Andy,你的快递。”

前台小姐面无表情地把一束玫瑰花送到安笛的手上,于是安笛就像接到了一个骨灰盒一般不知该如何是好。

仅仅两个星期而已,安笛就和前台小姐有暧昧关系了。我像韩国电视剧里的那些中年妇女一样“啧啧”了两声。其实人人都有一颗八卦的心,何必勉强自己?

我是不善于观察的,但是种种迹象表明,前台小姐正渐渐被安笛不纯正的中国话所俘虏。但那束来历不明的玫瑰,就像一根刺,恶狠狠地扎进了前台小姐的肉里,和心里。不过,不知道安笛是怎么解释的,前台小姐以后见到安笛依然是笑脸如花。其实用我的逻辑来判断,安笛一定是说,那束花,不过是一个追求者,或者一个前女友送的而已。反正安笛是被接受的一方,怎么解释都有道理。

以为从此两人捅破窗户纸,一副花好月圆的美好景象。可没想到,两人如相互暗恋的高中生一样,迟迟没有进展,让我好生纳闷。纳闷之余,忽然惊奇地发现安笛渐渐把重心转向了我。

有人喜欢总比没人喜欢强。所以面对安笛的假装不在意却重心前移,我于不动声色中心安理得。前台小姐的笑容开始如吃饭时残留在牙缝里的饭粒,然后,只能用自己的纤纤小手恶狠狠地擦掉。

虽然我不喜欢安笛,但我喜欢被别人喜欢。尤其是一个话语间夹着几个英文,连普通话也说得不三不四的“海归”,虽然“海归”越来越不值钱,但和我这个许多个英文单词连在一起就结巴的人相比,还是很有优势的。何况,海归虽然算不上是一张大额人民币,但好歹是一张镶着金边的纸,总能给人起到提神醒脑的作用。

那是一个周四--这个是最容易被人遗忘的日子,那些半真半假的追求者都卯足了劲安排周末活动呢!但安笛出乎人意料地在这天设定了一次我和他的共同加班。虽然两个不同部门的人在一起加班很正常,但我凭着女性的直觉,几乎可以断定这场加班是有预谋的,尤其是当安笛提议去喝一杯时,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判断。

不过我没有拒绝。为什么要拒绝呢?

我以为他会表白点什么,可他真的像普通同事那样,偶尔绅士地问问你的个人休闲娱乐,更多的是讲对公司的印象。我如坐针毡,想马上告辞,又怕下一秒钟他就会切入正题,如果是因为我自己的原因而没有听到表白,我岂不是很冤?

当然,我再次申明,我根本没有喜欢上他,我只是喜欢被人家喜欢而已。

那天,是最无聊的一次约会。满心欢喜地开始,无比郁闷地结束。在结束的同时我把自己的虚荣心狠狠地踩在地下跺了两脚--活该被这个狡猾的男人“忽悠”。

星期五,每次安笛从我身边路过,我故意把打电话的声音放大:“晚上去哪玩啊?酒吧?没劲。还是改天有好节目再约我好了。”

我在下意识地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--今天我还没安排,如果你有需求,请尽快。

但安笛对我的暗示不以为然,刚到下班时间,就看见安笛衣冠楚楚地出门,连看都没看我一眼,倒是和前台小姐来了一句甜蜜的“周末愉快”。安笛还没出门,前台小姐就用眼睛瞟了我一眼,一副挑战的姿态。

我不屑地回了她一眼:两个女人的战争,俗!

不过女人真是经不起刺激的,我忽然在那一刹那就决定开始一场战争了。我不是要安笛和我有什么关系,我只要做到让安笛对我比对别的女人好一些,我就胜利了。当然,我并不需要安笛知道些什么,他不过是一个道具而已。

战争结束得很快。当然不是我采取了多么让人眼花缭乱的战术,而是一个年轻帅哥的到来让前台小姐彻底放弃了和我的竞争。那个帅哥看起来很多金,因为他的那件名牌衬衫,估计就是我一个月的工资。当然我也不会就凭借一件衬衫而把他归类,不过,看到那辆“马六”时,我想他一定不是一个穷人。

我像霜打了一样用眼睛从下往上看着安笛,如今,他在我的面前,一点魅力也没有了。连喜欢他的女人都没有,可想而知,这个男人多差劲!

但安笛明显没意识到自己的弱势,时不时地过来一本正经地和我讨论问题。我一一消纳。

又是一个周末,我被所有的人遗弃。虚荣心在一格一格地升起,在安笛快要走出公司大门的瞬间,我轻轻地叫了一声“安笛”。

他很敏感地回过身来,好像他期待这一声,已经有500年。

我问:“能一起喝杯酒吗?”

他犹豫了一下,显然很想去。但是很明显,还有一件什么事情,让他不方便去。

我不着急,等他选择。我胜券在握:我约他的机会,不是很多。而有些机会,错过了一次,就等于错过了永远。

他真是善解人意的好孩子。他说:“可以”。

我的暧昧好像助长了安笛的表达欲,安笛开始胡言乱语,比如你很像我的初恋女友之类的疯话。忽然,安笛的手机铃声大作。安笛看看那个号码,想了许久,然后选择起身上卫生间去解决。回来以后,安笛的手机再没响过,我想他是关了机。

我揶揄地想:干吗关机?难道真的想和我干点什么吗?

都说单身女子是公害,这话真是不假。整个酒吧,有多少单身女子,就有多少已婚男人。单身女人玩得起,已婚男人只能被我们带着玩,有时候连我们都不带他们玩了,就像我这样找个单身男人玩,那么整个社会,一定会安定许多。

安笛不知道我在想什么,但他知道他在想什么。趁我醉意朦胧,他轻轻地揽住了我的腰。一种说不清的感觉从心底升起,我没有拒绝。

有意识的时候,我这样替自己道歉:其实安笛不是一个坏人,交这样的一个男朋友,其实也未尝不可。

我很自然地过渡到恋爱阶段。但让我受不了的,是安笛的迟迟不肯进入状态。有一次在办公室对我大发雷霆:“让你过节的时候送我一束花就那么难吗?陪我吃一顿很晚的饭会要了你的命吗?”

安笛喃喃地解释:“因为我和家人住在一起,所以有时候不太方便。” 我说:“那好,我给你方便。”

我以最快的速度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套公寓,把安笛推进那个看起来很像个家的空间时,安笛好像彻底崩溃了。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如此惴惴不安……

安笛说到底还是一个好人。他说:“老说单身女子是一种公害,其实,已婚男人又何尝不是呢?”我把手里的钥匙一把扔到安笛的头上。

安笛缓缓地捂住头,慢慢地掏出手机:“老婆,晚上我要加班,不回去吃晚饭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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