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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代孕”行为与卖淫和贩卖人口没有区别

□ 女性健康 更新时间:1969-12-31
金恒信弘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茵也对“代孕”行为持坚决反对的态度,她说,“爱心代孕网”征集“漂亮、聪明、学历高”的妇女为他人代孕。而且视漂亮、聪明、学历等级的不同而价格高低不同。如果有意“代孕”,代孕的妇女就会丧失人格尊严,为了钱而出租子宫,甘愿使自己成为一个生育机器。她认为,这与卖淫性质基本相同。同时,生子后代孕妇女将自己的亲生骨肉卖给别人,与贩卖人口几乎没有区别。所以,“爱心代孕网”中的“代孕”行为在法律、道德、伦理等方面都存在严重问题,与我们所提倡的妇女要自尊、自爱、自强是背道而驰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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